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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新生奖学金

华北电力大学MBA莱茵豪森(MR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BA)莱茵豪森奖学金(以下简称MR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结合我校与MR协议签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该奖学金评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评选范围、名额和标准。根据协议内容,按照MR设定的条件和要求,依据双方商定的最终评选办法进行遴选。

    (一)评选范围:当年第一志愿报考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考生。

    (二)名额及标准:MR奖学金总金额30000/年,奖励学生名额6名,5000/名,面向非全日制MBA学生。

    第四条  参评MR奖学金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第一志愿报考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者;

    (三) 评定MBA新生奖学金依据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成绩排名,初试成绩相同者,则以复试成绩作为评判标准;如复试成绩相同,依次参考联考成绩中综合、英语成绩进行遴选。

    (四)取得研究生学籍,按时完成报到注册手续。

    第五条  评选程序。由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和MR共同成立评审小组,根据联考成绩排名进行遴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MBA教育中心和MR集团备案。

    第六条  MR奖学金于每年新生入学开课后进行发放。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所有。

 

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