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MBA莱茵豪森(MR)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BA)莱茵豪森奖学金(以下简称MR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结合我校与MR协议签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该奖学金评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评选范围、名额和标准。根据协议内容,按照MR设定的条件和要求,依据双方商定的最终评选办法进行遴选。
(一)评选范围:当年第一志愿报考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的考生。
(二)名额及标准:MR奖学金总金额30000元/年,奖励学生名额6名,5000元/名,面向非全日制MBA学生。
第四条 参评MR奖学金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第一志愿报考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者;
(三) 评定MBA新生奖学金依据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成绩排名,初试成绩相同者,则以复试成绩作为评判标准;如复试成绩相同,依次参考联考成绩中综合、英语成绩进行遴选。
(四)取得研究生学籍,按时完成报到注册手续。
第五条 评选程序。由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和MR共同成立评审小组,根据联考成绩排名进行遴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MBA教育中心和MR集团备案。
第六条 MR奖学金于每年新生入学开课后进行发放。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所有。
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