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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届毕业研究生春季派遣的通知(07-3-16)

各位2007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市教委通知,我校春季派遣定在411。现将近期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毕业研究生相互转告。
1
要求参加春季派遣的毕业生请于2007325日前将已经签好的三方协议书送交研究生就业办(教四B107);不想参加春季派遣但协议书已经上交的毕业研究生,请填写情况说明(见附件)申请推迟派遣至夏季(325日前送交研究生就业办)。
2
3月份答辩的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不能参加春季派遣的,请填写情况说明(见附件)申请推迟派遣至夏季(420日前送交研究生就业办);6月份答辩的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不能参加春季派遣。
3
如用人单位不能解决户口的毕业生,请将协议书(或劳务合同复印件)送交研究生就业办,并在协议书(或劳务合同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回省;如用人单位户口不承诺解决的毕业生,请填写情况说明(见附件)申请推迟派遣至夏季(420日前送交研究生就业办)。
4
根据市教委、学校要求,如个别同学要求申请留户、留档,请出示昌平劳动局开出的失业证明,我院再根据情况为毕业生留户、留档。
5
领取派遣证、毕业证时请本人携带离校单(见附件)、学生证。
6
党员毕业生请详细问清本单位组织关系接转的台头,411领取派遣证时进行登记,420到研究生就业办领取介绍信。
7
如有特殊情况请到研究生就业办咨询(tel:80793270)。

 
                                        研究生就业办
                                      2007315

附:电力大学研究

附:电力大学研究推迟就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