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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届毕业研究生春季派遣的通知(08-3-17)

各位2008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市教委通知,我校春季派遣定在4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现将近期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毕业研究生遵照执行。

    1、参加春季派遣的毕业生请于2008325日前将已经签好的三方协议书送交研究生就业办(教四B107),汇总后于328日统一上报市教委。如无特殊情况已上交的三方协议书全部春季派遣。

    23月份答辩的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不能参加春季派遣的(包括未签约),请填写情况说明(见附件)申请推迟派遣至夏季(410日前送交研究生就业办);6月份答辩的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不能参加春季派遣。

    3、如用人单位不能解决户口的毕业生,请将协议书(或劳务合同复印件)送交研究生就业办,并在协议书(或劳务合同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回省,6月中旬;如用人单位户口不承诺解决的毕业生,请填写情况说明(见附件)申请推迟派遣至夏季(325日前送交研究生就业办)。

    4、领取派遣证时请本人携带离校单(见附件)、学生证。

    5、 党员毕业生请详细问清本单位组织关系接转的台头,到各院系党总支迁转组织关系。

    6、如有特殊情况请到研究生就业办咨询(tel:80793270)。

 

 

研究生就业办

2008315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离校单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推迟就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