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08年新生户籍办理工作全面展开,为确保户籍办理工作的准确、顺利,现就新生(含研究生)办理户籍手续作如下说明:
1、新生所携带的户口迁移卡有效日期如已经过期或将要过期,并不影响学生落户。如户口迁移证不慎丢失,请立即与原籍派出所联系补办,及时办理入学落户手续。
2、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左上角,用铅笔(禁止使用其他种类笔)注明本人身高、血型、所在院系及班级(必须填写)。
3、户口迁移证上所有内容要清晰、准确,如字迹不清,由本人用铅笔(禁止使用其他种类笔)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左上角用正楷注明。
4、请同学务必核对准确户口迁移证上所有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避免迁出派出所出错。
5、户口迁移证严禁自行涂改,如户口迁移证内容有明显改动,需有发证派出所开具的更正证明,或盖有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方能生效。
6、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每人交黑白或彩色一寸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班级。
7、户口迁移证以班为单位装入档案袋,认真填写明晰表(见附件),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角注明系别、班级、迁移证总数。
8、转班、转系的同学,户口以现在就读的班级为准。
9、迁移证由各系辅导员收齐,核实无误后,于9月27日前交至保卫处(教一楼134室)。
10、学生户口迁移,只能在学生本人入学时办理相应手续,单人户口逾期不予办理。
11、因落户手续时间较长,请各位同学自行复印迁移证留用,户口迁移证原件交送保卫处后,不再借出。
如有疑问,可以到教一楼134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咨询,电话:8079 3110。
此外,为增强大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大学生防范各类案件、事故和抵御非法侵害的能力,依据北京市教委要求,在首都高校大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大学生安全手册》由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与北京高教保卫学会组织编写,新生每人一册,定价10元,请各院系(不含研究生)收齐教材费后连同迁移证送交保卫处。
望各院系领导高度重视,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以上工作。
附件:
新生户口迁移证明晰表.doc
保 卫 处
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