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毕业研究生:
研究生院根据往次答辩经验和调研,现决定自09年6月开始,毕业研究生在答辩后、召开学位分会前均要填报“华北电力大学论文修改登记表”。
研究生按照论文评阅及答辩中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论文,并将情况详细填入“华北电力大学论文修改登记表”中。该登记表夹在学位论文中,并与学位申请资料一同上交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事宜。
答辩后未做修改或敷衍修改者不得提交学位会。如因没有进行修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学位论文修改登记表
研究生院(筹)培养办
2009-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