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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办理2015年机动车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教工委有关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校内交通安全,在已有一车一档的基础上,特将2015年机动车车证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1.到期车证如需续期,须提交保险单复印件,不需要再填登记表责任书。非在编教工、学生和外部车应提交第三者商业险保险单复印件,其他手续参照《关于更换2014年机动车证的通知》(详见办公平台2014年3月27日发,中心网站2014年3月31日发)办理。

提交保单复印件地点:教一楼117西门,联系电话61773048。

2.今后新办车证须提交保险单复印件,其他手续参照《关于更换2014年机动车证的通知》(或见保卫处网站服务指南)办理。

 

 

保卫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