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毕业生: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下发《关于全市开展集体户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毕业超过两年的大学生在9月30日之前仍未主动办理户口迁移的,将由属地户籍派出所按照户籍管理的要求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移地址填写该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史各庄派出所根据相关数据提供第一批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一周(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向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10-61773052
附件:第一批清理毕业生滞留户口公示名单
保 卫 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