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部: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补充规定》,我校2008级(含)及以前未毕业学历硕士研究生、2006级所有未毕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04级所有未毕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按退学处理。如需办理相关手续,请于2012年12月29日之前和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80798491),过时不再补办。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