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简称为三方协议),是无碳复写格式,要妥善保管,避免被硬物刮蹭,不要在第一页上乱写,将第二、三联弄花。
2.毕业生要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接收应届毕业生能力的单位(能够解决毕业生户口、档案的问题)。对于北京生源毕业生,需要单位解决档案问题。
3.就业协议书与推荐表一起使用,每人一份,不得转借、复制,严禁重复签约。
4.三方协议和毕业生推荐表的毕业生本人填写部分:请毕业生按本人真实情况填写。
毕业学校:华北电力大学; 学历:研究生;学位:硕士、博士
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
政治面貌:从以下四项中选择其一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健康状况:“良好”或“健康”
培养方式:统招统分; 就业范围:不限
毕业时间:春季毕业生填写2013年4月,MBA和夏季毕业生填写2013年7月。
生源地区:硕士、博士生填写本科毕业后落户所在地区,本科毕业直接读研的要填写本科前户口所在地。
学校就业部门名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周华
联系电话:010-80793270; 传真:010-51971205
毕业生意见:毕业生应明确自己的应聘要求和态度,并亲笔签名。
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毕业生,在培养方式处填写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就业范围填写具体的少数民族定向地区。
5.用人单位填写项目:单位名称需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请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填写,毕业时发放的报到证以就业协议书中填写的单位名称进行派遣。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所有项目由用人单位填写,不能为空。其中:档案转寄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等栏目非常重要,要求用人单位认真填写。
备注部分:学校不参与就业协议书“备注”内容。具体内容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的意见,一般包括如下内容:签约年限、工作地点、落户地点、违约条款等。
6.毕业生回生源地自主择业或没有找到解决北京市户口的单位,属于灵活就业情况。毕业生需自己与生源地当地的人事部门联系,申请将户档迁回生源地,在获得生源地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毕业生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或劳动合同,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填写《华北电力大学毕业生选择去向表》,在办理离校手续后,凭毕业生和学生证领取派遣证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报道落户落档。报道满一年后,方可办理转正定级、评职称等相应手续!
7.三方协议中的培养单位意见,请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之后,先到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签署意见盖章(一般为研究生辅导员),再到学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填写和盖章。
8.毕业生推荐表是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申请户口时使用,要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交给用人单位。毕业研究生要如实填写推荐表内容,先由各学院审核加盖学院公章,后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教四楼D312)盖章。
9.就业工作日程安排:
春季毕业研究生
签约时间:2012年10月20日开始到2013年3月15日止;
离校派遣时间:2013年4月1日左右;
夏季毕业研究生
签约时间:2012年10月20日开始到2013年6月15日止;
离校派遣时间:2013年7月1日左右;
具体离校派遣时间要以学校通知为准。
10.毕业研究生有问题可向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周华
联系电话:80793270
电子邮箱:yjsjob@126.com
地点:教四楼D312
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