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体会]何正军—构建中国式科学管理体系几点体会(节选)
作者: 来源: 时间:2007-10-26
(2006春季班 何正军 2007-10-25) 二、 义利与管理
“义”的对立面就是“利”。中国的传统文化以“义”为重,但也强调合于“义”的“利”就是“善”,人追求合于“义”的“利”也是美的。在“义”与“利”发生矛盾的时候,要着重考虑“义”,不要“见利忘利”,要以“义”为重。道德高尚的人深明大义,善于从整体和全局看问题,不自私自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德行差或卑鄙的小人,不明大义,只晓得个人的私利,甚至损人利己。
由此可见,“义”的对立面是“利”,如何调节“义利”关系始终是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可以说是企业管理中处理人际关系的核心问题。在企业管理中,“义”应该是管理者遵循的一条道德规范,是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一项内容,也是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条件。“义”也是建设优秀企业文化不可缺少的道德指导原则。一个企业,如果真正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大众服务的思想,并且真诚地付诸实践,就算是合于“义”的了。一个企业的理念、经营宗旨必须以“义”为根本的指导原则。日本的松下幸之助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创造更好的产品,以利大家的需求,要以适当的价格供应社会。”所以只顾自己赚钱的公司,或对社会责任漠不关心的公司,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而且不可能有太大的发展。我认为,企业家最不可缺少的,就是有和社会共存共荣的诚意;有对社会高度责任感的道德自律。
当然企业也是要谋利的,也是要赚钱的。否则,国家不能强盛,人民生活不能提高。企业的利润是国家民族生存的根本。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的利润越高,它对国家的贡献就越大。但是,企业利润的获得,必须是合乎国家的法律和正当的手段,否则就是不义。既要追求利润,又要有正当的手段,合于道德,做到义与得的统一,即要“见得思义”,“见利思义”,不论企业,还是个人,都不要“见利忘利”。如果,每一个从事生产的厂家,都不忘“义”,不忘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就不会有假、冒、伪、劣产品了,我国的现代工商文明的水平就会有新的提高。这样的企业就一定能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