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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0届 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2020 届毕业生:

为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为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核实每一位毕业生的户口迁移信息,确保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并把《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发放给学生。

1、毕业生迁出北京办理集中户口迁移,填报附件1、《2020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北京6月明细表》

1)已签约北京市外地区正式三方协议的(单位解决户口),户口迁移地址按三方协议上提供的户口迁移地址填报。如地址不详细,需向单位咨询以确保所填写的地址能落户。

220161月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停止受理出国留学人员户口存放,请相关学生迁回原籍。

3)考取北京市外地区的研究生,户口迁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说明填报、办理。

4)签就业协议(单位不给解决户口)和确定“二分”的学生,需由本人向落户属地派出所确认可以落户后填报详细地址。

2、毕业生北京市内办理集中户口迁移,填报附件2、《2020届毕业生户口北京市内迁移6月明细表》

1)考取北京地区其他高校研究生的,学院审核毕业证和录取通知书。

2)已签约北京市地区正式三方协议的(单位解决户口),学院审核毕业证、三方协议或报到证。

3、已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学生暂不办理户口迁移,入学后新生统一办理所内迁移。

4、工作待定的学生可以在确定后申请9月或10月集中办理。

注意:户口迁移信息上报后将不予修改,请认真核对后再填写。

二、符合户档留存相关规定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留存手续。户口滞留学校期间除迁出业务其他概不能办理,请拟滞留户籍的学生谨慎办理。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文件,毕业超过两年的大学生不主动办理户口迁移的,将由属地户籍派出所按照户籍管理的要求办理户口强制迁出手续,迁移地址为该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三、请各学院辅导员于65日下午2点前把各毕业班纸质版的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两份交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py@ncepu.edu.cn信箱。

户口迁移证的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户籍办公室地址:教一楼121

联系电话:61773052

附件1:《2020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北京6月明细表》

附件2:《2020届毕业生户口北京市内迁移6月明细表》



保 卫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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