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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清理毕业后户口滞留学校的学生户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毕业生: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下发《关于全市开展集体户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毕业超过两年的大学生在630日之前仍未主动办理户口迁移的,将由属地户籍派出所按照户籍管理的要求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移地址为该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现将2019年我校拟清理毕业生滞留户口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二周(201959-2016523日),如有异议,请向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10-61773052



附件:2019拟清理毕业生滞留户口名单




保 卫 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