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广大学生: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浙江大学和杭州市人民政府承办。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选拔团队代表我校参加2019年北京市复赛,我校决定举办第五届华北电力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教务处、学工部、校团委、研工部、研究生院、学生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校友工作办公室联合主办,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成员由主管副书记、主管副校长及相关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大赛设立评审专家组,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和领导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遴选和推荐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2、3)。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四、参赛对象
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竞赛日程与安排
1、2019年4月30日:发布竞赛通知。
2、2019年6月5日截止:填写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4)并发送至竞赛电子信箱: kongjikjb@163.com ,邮件主题标明:领队学生所在院系简称+班级+姓名”,例如“控计学院计算1702曲文涛”。
3、2019年6月10日前,大赛评审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承办学院组织审核通过的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相关的网上报名工作,网上报名后,团队成员不得变动。
4、2019年6月16日:校内初赛评审,确定校级竞赛获奖名单。
5、2019年6月15日-7月12日:根据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的竞赛工作安排,组织对参赛项目进行培训指导。
六、奖励
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的数量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
七、大赛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振东 电话:61772750 地址:主楼E529
大赛电子信箱:kongjikjb@163.com
大赛QQ群:292607529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附件3.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附件4:竞赛报名表
教务处 学工部 研工部 校团委 研究生院
学生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校友工作办公室
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