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9级新生户籍落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户籍落户重要说明
1.户籍落户由公安机关审核办理,由校保卫处协助属地派出所集体录入信息。
2.学生入学、升学当年未迁移户籍,以后不能再办理户籍落户。落户学校后仅毕业、结业、退学才能办理迁出手续。
3.新生所携带户籍迁移证上的有效日期不影响今年集体统一落户。
4.因新生办理落户手续时间较长,各位同学要自行复印户籍迁移证备用。户籍迁移证原件上交后,不再借出。迁移期间无法办理身份证。
二、《2019年研究生所内迁移明细表》填写说明
1.仅由户籍已在我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升学填写。特别提醒:由我校本科毕业考取(或保研)成为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时户籍如已经在校的,此次需办理所内迁移;博士研究生依上办理。
2.班级负责人打印《2019年研究生所内迁移明细表》2份,学生本人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辅导员签字后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2019级落户明细表》填写说明
1.学院须安排各班专人负责办理户口迁移事宜。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填写《2019级落户明细表》中的空白信息,班级负责人认真核对本班相关信息。
2.班级负责人打印《2019级落户明细表》2份,学生本人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辅导员签字后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2019级放弃户籍迁移明细表》填写说明
1.本科生本人确定放弃户籍迁移须在此表中签字确认,辅导员和副书记签字后并加盖学院公章。
2.研究生本人确认放弃户籍迁移或升学的所内迁移须签字,辅导员和副书记签字后并加盖学院公章。
3.班级如无放弃户籍迁移的,此表也须如实填写。
五、户籍迁移证注意事项
1.派出所要求新生所持户籍迁移证上所有内容要清晰、准确,如字迹不清或有生僻字,由本人用铅笔在户籍迁移证背面说明或注明。
2.在户籍迁移证背面左上角,用铅笔(禁止使用其他种类笔)注明本人姓名、所在学院、班级及联系电话。未满18周岁的在户籍迁移证背面注明监护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户籍迁移证禁止私自涂改。如户籍迁移证内容有明显改动,需要原迁出派出所盖章,否则不予办理落户。
4.如户籍迁移证不慎遗失,须回原籍户籍派出所补办。
六、交材料流程
1.各班把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里材料如下:
(1)迁移证原件,按《2019级落户明细表》排序。
(2)《2019级落户明细表》2份。
(3)研究生班级如有所内迁移需提供《2019年研究生所内迁移明细表》2份。
(4)《2019级放弃户籍迁移明细表》
2.以班为单位核实材料无误后统一收齐,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角注明学院、班级及迁移证总人数和所内迁移人数,于10月11日前交至保卫处户籍办公室(教一楼117东门)
3.各班将经户籍办公室确认无误后的电子材料交学院辅导员,10月12日各学院将本单位的汇总表格发到:py@ncepu.edu.cn。
七、落户人像采集
各班在交落户材料审核通过后可预约新生落户拍照时间。
落户拍照要求:勿着浅色及高领衣物,须露出清晰五官(包括眉毛耳朵等)和脖子,不能佩戴美瞳或其他首饰。不符合照相要求的学生须重新预约照相时间。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户籍落户工作。
咨询电话:61773052
附件1:2019级研究生所内迁移明细表
附件2:2019级落户明细表
附件3:2019级放弃户籍迁移明细表
保 卫 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