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毕业生:
为确保毕业生及时、便捷办理就业手续,现将2020届毕业生离校就业手续办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到证办理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分上下两联:上联(就业报到证,研究生为粉色,本科生为蓝色)由毕业生带至单位报到和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下联(就业通知书,白色)由学院装入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在学校教务部门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方可办理报到证等就业手续。
每名毕业生只能填报一个毕业去向,并且在初次办理就业手续时,档案应当在学校。学校根据学生填报的不同毕业去向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主要包括:1.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地省内可以解决户口并接收档案的,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2.已出国(境)或拟出国(境)、拟升学、灵活就业以及未就业毕业生应办理回省(市)二分手续,其报到证开往生源地或户籍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需毕业生自行上网查询并咨询当地有关部门;3.毕业生在国内升学的,不需打印报到证。
根据上级的有关安排,学校分批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报到证办理周期为两周。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已确定国内升学的毕业生,应于第一周周五前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完成生源信息核对、就业方案填报。具体需上传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录取通知书、单位用人证明或其他相同效力证明材料,派遣至京沪深等地还需提供户口接收函或户口页等。
学院负责对毕业生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就业方案导入北京市就业平台并进行数据校验后上报。
就业指导中心在第二周周一对通过校验并上报的数据进行再次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市教委打印报到证,审核未通过的退回学院重新修改。第二周周三就业指导中心到市教委领取报到证后分发至毕业生所在学院,由学院将就业报到证分发给毕业生并将就业通知书装入毕业生档案。
为确保及时获得就业报到证,请各位毕业生一定严格按照时间及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不慎遗失报到证的,可申请补办,具体流程咨询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周期较长,请各位毕业生务必妥善保管报到证。
二、报到证调整改派
办理二分手续的京外生源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请办理二分改派遣。毕业生办理完就业派遣手续后一年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就业单位的,可办理改派。在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学生应将以下相关材料送至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包括:
1.改派申请表(见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常用下载);
2.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解约函(此前无就业单位的不需要);
3.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就业通知书在人事档案里);
4.户口接收函(京沪深等地需要);
5.新单位的签约材料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研究生退学后办理报到证需提供退学材料原件、报到证申请表、已有毕业学历复印件等。
三、毕业生户口和档案
1.户口迁移
考虑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2020届毕业生从学校迁移户口的,由各学院统计并经学生本人确认后报学校保卫处,保卫处户籍科将为各位毕业生代办户口迁移手续。如办理户口迁移证后需要改变迁移地,可提交户口改迁申请(见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常用下载)和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档案转递
档案由各学院分批整理投递,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或上报升学就业方案后的1-2个月内,档案从学校发出。用人单位需要毕业生自带档案的,请毕业生持单位调档函(注明允许本人自带)到学院自取档案,并由学院做好登记。档案邮寄信息由学院整理后报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可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档案查询模块查询本人档案邮寄信息。毕业生档案自投递之日起,提供一年内的有效查询期,超过一年无法查询。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半年之内,应及时与单位确认是否收到本人档案,如未收到,务必尽快与学院联系。
四、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
截止2020年7月1日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生源地、将档案转回当地人才中心(需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或者可按规定将户口和档案暂存学校两年。毕业生选择户口和档案暂存学校的,应填写户档留存登记表(见附件),于离校前交到辅导员处,并在就业网站中按回生源地填报就业方案。请各学院在7月10日前将户档留存登记表一式两份打印盖章后上交就业指导中心。暂存户口事宜由保卫处统一安排,档案由所在学院暂存。注: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出国(境)、拟出国(境)、拟升学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户档留存。
咨询电话:李老师 010-61773040
附件:户档留存登记表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