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招生专栏» 招生资讯

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场确认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2010-11-4)

 一、现场确认中的学历认证的有关问题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根据教育部要求,远程教育(含网络学院)毕业生,不论当年以何种方式入学,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本人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3、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中共中央党校学历的认定:现场确认时只认可其颁发的研究生或成人教育学历证书(或在校成人教育学生证),不承认其函授或其他结业、毕业证书。

    5、关于在校硕士生报考资格的确认:考生须提供在读招生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其报考硕士生的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6、关于非应届本科在校生(大学三年级或以下考生)报考的规定:

    ①此类考生所在普通高校应为实行学分制的学校;

    ②现场确认时考生应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函、学校实行学分制的办法、学生按学分制要求已完成的课程和成绩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此类考生即使被录取,如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注意事项

    1、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和现场确认全部完成后,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2、现场确认期间,原则上不为考生修改报考信息。如确系考生填报的自然情况(如性别、民族、证件号码、出生日期、考生来源等)有误,本人提出修改的,到研招办(B211室)提交考生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但考试方式、报考单位、专业、院系所、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等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3、考生身份证丢失、破损的,应复印户口本中本人所在的一页,在空白处贴上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公章。

    4、外校报考我校的应届考生学生证丢失的,须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上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注册学号、入学时间等信息,贴上本人近期照片,照片上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我校应届考生学生证丢失的,可直接到各院系找辅导员开具证明,证明内容同上,辅导员签名,并在照片上加盖院系公章。

    5、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要求,严格执行“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的规定,对 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现场确认。 

    6、因报名现场人员较多,请各位考生保持秩序,依次排队等候,信息确认后勿在现场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