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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北电力大学2009届春季毕业生派遣工作安排的通知(09-3-18)

 

各位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毕业派遣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09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没有参加毕业生信息采集的同学,请于本周五下午四点前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补交照片(含电子版)。

    2.毕业前已签订《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和委托、定向培养的毕业研究生将于20094月初直接派遣到协议接收单位或地区。

    3.已经确定出国留学的春季毕业研究生,毕业时原则上派遣到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该类毕业研究生中需要提交《2009届华北电力大学毕业研究生因出国不参加就业申请表》(见研究生网站表格下载区),并将关系转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所需函件,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派遣。

    4.毕业派遣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春季毕业研究生,该类毕业研究生于327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华北电力大学推迟就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学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与夏季毕业研究生一起办理就业手续,但仍需与同批春季毕业研究生同时办理一切毕业离校手续。在此期间学校只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出国、考博及就业的有关工作,其他所有事宜均与学校无关,落实就业单位后,携带相关手续可向学校申请派遣。每两周将安排一次派遣工作。

5.欠费的毕业研究生请尽快去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春季毕业研究生请于毕业典礼后按照《离校单》办理离校手续,一周内文明离校。

 

附:华北电力大学2009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政策解析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推迟就业申请表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0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