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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班主任工作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研究生班级:

为做好20092010学年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班主任工作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正副部长及各院系研究生工作组组长为成员的校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评优结果的审批、公示和表彰。 

2、各院系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领导与组织,按文件规定审定本院系各班评优结果并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指导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参加的班级评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评优工作的实施。

二、评优工作的测评依据

2008级全体研究生及2007级博士研究生按《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华电校研[2005]5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办法及比例执行。

2009级全体研究生结合2009-2010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按《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华电校研[2009]11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办法及比例执行。

三、评优工作的测评内容

1、学生学年鉴定与综合测评;

2、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习优秀奖、先进班集体、班主任工作优秀奖。

    四、评优工作的程序与安排

1925日——927日,研究生进行个人总结,在《研究生学年总结鉴定表》中写出一学年中思想道德表现、科技创新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工作、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的书面总结材料,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和不足。

2928日——929日,各班评优工作小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评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习优秀奖并在班内公开,相关材料及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上报院系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3930日——109日,院系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班上报的材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提出本院系校长奖学金推荐名单、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习优秀奖、先进班集体、班主任工作优秀奖名单。

41010日——1012日,院系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1013日上午1200前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1015日,校研究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各院系评优工作及评优结果,评定本年度研究生评优结果。全校范围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五、评选条件、办法及比例

12008级全体研究生及2007级博士研究生按《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华电校研[2005]5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

1)附件一文件中《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考核与评价办法》中学习科研评价办法的“论文积分”算法中第一项修改为“硕士生在国外权威刊物或国内一级刊物尚未发表但有书面录用通知的论文,视同已发表计算分值,在其它刊物尚未发表但有书面录用通知的论文计以上分值的1/2

2)计入评优的论文有效时间为2009930日至2010930日。在上一学年评优中使用过的论文不得重复计算,因书面录用通知计1/2的论文如已正式发表,本次评优中可以计1/2分值。

3)文件第七项“评选比例”中第一条修改为“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比例:博士研究生参评总数的30%,硕士研究生参评总数的15%”;

2、学习科研积分按学科专业计分排序,相近专业可适当合并,由各院系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各院系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本院系相关专业国外权威刊物和国内一级刊物目录,作为学习科研积分评分依据,并同评选结果一起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4、评选比例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校长奖学金”评定按照《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华电校学〔201027号)执行。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推荐1名思想品德高尚、学业成绩优异的拔尖创新人才,校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步名单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校长奖学金”推荐名单于109日下班前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6、“班主任工作优秀奖”在班主任工作总结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由各院系组织评选,凡20092010学年度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班级的班主任,原则上可被评为班主任工作优秀奖。“班主任工作优秀奖”比例为参评班主任总数的25%(参评班主任包括2010届毕业班班主任)。班主任工作优秀奖提名后,各院系要征求该班主任所在单位的意见。

    六、评选要求

1、本次评优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请各院系、各班级注意评优工作的时间节点,结合本单位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2、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院系要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做好评选工作的动员和布置。

3、研究生学年评优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班级各项测评结果及获奖提名要在班内公开;各院系、校级学生组织的评优结果在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前要张榜公示三天。

4、各院系在评优过程中各项比例不得超标,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评优结果(含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习优秀奖名单;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标兵、先进班集体、班主任工作优秀奖需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版)。

5、专项奖学金是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在读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将在研究生先进个人审批之后,按设奖单位要求另行公布。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0925

 

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华电校研[2005]5号)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华电校研[2009]11号)

附件3《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4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评优数据表(学院)

附件5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评优数据表(班级)

附件6研究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附件7研究生评优个人思想品德考核表

附件8研究生评优学习成绩科研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