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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政策解析

1、应届毕业生就业过程应掌握的时间

    (1)春季毕业的硕士生、博士生要在3月16日前签订就业单位;

    (2)暑期毕业的硕士(提前毕业、MBA)、博士生在6月15日前签订就业单位。

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三方就业协议签订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毕业去向列入就业方案,上报教育部、市教委审批,统一办理《派遣证》。派遣证领取在学校毕业典礼后办理离校手续后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领取。

    (3)在6月30日前能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博士生,要在6月15日前落实就业单位,参加当年的暑期派遣。

如果在7月以后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博士生,最早只能参加第二年的春季派遣。

2、派遣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派遣证》(也称《报到证》)由北京市教委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派遣证分为上下两联。毕业生持上联到单位报到,下联存放在个人档案中。

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派遣证》办理工作报到、个人户口迁移、人事部门转接档案等手续。

    没有《派遣证》,毕业生无法落户。

    没有《派遣证》,人事局、人才市场不能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今后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

    没有《派遣证》,国家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都将受到一定限制。特别提醒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对待派遣事宜。

3、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也称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协议书,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

    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

    劳动合同是受《劳动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的,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订的合同。主要约定工作职责、薪金福利、劳动保护、服务年限、保密内容、违约条款以及各种保险等。一般应在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4、留京调控比例的限制有哪些?

    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研究生没有留京指标的限制,但有签约的时间限制。具体时限以当年的通知为准。

5、灵活就业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灵活就业是指以下情况之一:

    (1)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接收户档);

    (2)用人单位出具接收证明;

    (3)自主创业;

    选择灵活就业的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相关证明,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填写《华北电力大学毕业生选择去向表》,在学校派遣时将户口、档案迁移到生源地人事局。

6、签订三方协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三方协议中的三方是指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学校。

    三方协议的作用是:毕业生自愿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就业工作;用人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并明确能否办理毕业生的落户手续;学校通过签定的三方协议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时的相关手续和《派遣证》。

    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有特殊的约定可在备注中说明,以便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三方协议签定后,要认真执行。如发生纠纷,需协商解决。

7、违约毕业生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之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的是违约。申请违约的毕业生要分别向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和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解除协议的解约函后,毕业生持解约函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记备案,再办理相关手续。

    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后毕业生提出解除协议的,属于改派。申请改派的毕业生要在学校的规定时间内将改派材料交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填写改派申请表,然后学校向教委申报审批。

8、签约单位不解决户档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只接收毕业生工作,但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用人单位应出具接收函,然后毕业生自己与当地的人事部门联系,申请将户档迁回生源地,在获得生源地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毕业生持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填写《华北电力大学毕业生选择去向表》,在办理离校手续时领到派遣回生源地人事部门的《派遣证》。

9、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毕业生需提供如下材料,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1)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

    (2)录取通知书;

    (3)本人申请报告。

    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就业指导指导中心,经审核同意后,上报派遣方案或办理改派手续。

10、已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如要求重新就业有哪些规定?

     已经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因已经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校不再将其列入就业方案。录取后提出不再读博、要求参加就业者,如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前,可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取消读研方案,并在就业方案上报前落实就业单位并签约。如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之后提出申请,则派遣回生源地自谋职业,学校不再负责就业。

11、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毕业生该如何就业?

    因委培生和定向生入学时签订协议就业,即使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学校也无法进行改派,只能毕业后办理工作调动或进行社会招聘。如果毕业生不执行原协议就业,后果由本人承担。

12、结业、肄业或退学的学生该如何就业?

     结业生,在学校规定的上报就业方案截止时间之前,落实就业单位的,可进行派遣,其《派遣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未确定就业去向的结业生,在离校时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如果与用人单位签约后,才被确认为结业的学生,本人要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仍愿意接收的,学校可为其办理派遣手续,如用人单位不同意接收的,所签就业协议作废,离校时未能落实就业单位,将其户、档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13、申请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程序有哪些?

    符合规定,要求出国留学的应届毕业生,需按要求正式填写《华北电力大学毕业研究生因出国不参加就业申请表》,并在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备案。

14、申请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户档怎么处理?

    申请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如果成行(以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与出国(处境)签证或港澳通行证为凭证),其户档可以申请转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保管,也可以申请派遣回生源所在地。在毕业后出国未成行的,将户档转迁回生源地。

    申请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可以将其档案转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保管,也可以申请派遣回区县人才交流中心。

    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不接收出国工作的毕业生户档。出国工作的毕业生,户档迁回家庭所在地。

15、毕业生如果不想就业并打算明年再考研究生或申请出国(出境)留学该怎么办?

    申请不就业,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登记,毕业时将户口、档案关系按照失业派遣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可在当地劳动部门登记失业并申请生活补助。

16、申办出国留学未能成行,该怎么办理?

    申请自费或公费出国未获批准的,在毕业后一年之内,如在生源地找到就业单位,学校可派遣;超过一年的,学校不再进行派遣,按社会人员身份参加就业,户、档应迁移回生源所在地。

17、申请出国工作的毕业生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出国工作的毕业生,自行联系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在学校上报派遣方案前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登记,户口、档案在毕业离校时要迁移回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

18、春季毕业研究生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就业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春季毕业研究生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就业,于3月20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华北电力大学推迟就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学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与夏季毕业研究生一起办理就业手续,但仍需与同批春季毕业研究生同时办理一切毕业离校手续。在此期间学校只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出国、考博及就业的有关工作,其他所有事宜均与学校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