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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和研究生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研究生班级:

  为做好我校2018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博士奖学金等优秀奖学金评奖以及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评范围为我校在读正式注册且学满一年的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和研究生集体。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新生回原硕士阶段所在专业,按硕士生身份参加评奖评优,但不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范围为2017-2018学年度,原则上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奖励类别和评选依据

  1、校长奖学金。不分学科专业,在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中择优推荐,全校公开答辩、择优遴选。奖励名额3-5名,奖励标准为在享受其他奖励基础上,每人奖励1万元。评选依据为《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华电校研〔2014〕12号)。原则上各院系可推荐1名博士研究生和1名硕士研究生作为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58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评选依据为《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华电校研〔2014〕8号)文件。各院系推荐名额分配方案在学校最终确定后单独下发,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新生可在所分配的质量竞争性指标中择优推荐。

  3、优秀博士奖学金。按照标准从严、宁缺毋滥的原则,获奖比例只设上限,不设下限,最高不超过参评博士生的20%,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评选依据为《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华电校研〔2014〕12号)。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范围为我校2016级、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留学生及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和2015级、2016级、2017级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等:一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40%;二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比例为40%;三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20%。评选依据为《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华电校研〔2014〕7号)。

  5、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先进研究生集体。评选依据为《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华电校研〔2014〕14号)。

  三、工作进度安排

  1、院系工作准备阶段(9月14日-9月17日)

  院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组织和初评。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先进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布,并将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和工作实施细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2、院系研究生年度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阶段(9月18日-9月30日)

  各院系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学年鉴定和评奖评优推荐工作。按相关文件规定办法,经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定本单位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博士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和研究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获奖名单。

  3、院系公示阶段(10月8日-10月12日)

  各院系将拟定和推荐的各级各类获奖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2日16:00前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

  4、学校评审阶段(10月15日-10月16日)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提请学校研究生重大奖学金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学校审定和批准阶段(10月17日——)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审批行文,同时将有关评审情况和结果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1、评奖评优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结合本单位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安排。要加强过程检查和监督,尤其是综合测评中各加分项目证明材料的审核。严肃纪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今年的参评资格,严重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中,有关测评要素是学校指导性意见,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各学科具体情况合理调整相关项目内涵和分值,尤其是论文级别的界定。同时,应充分发挥和尊重研究生导师在综合测评中的作用和意见,积极探索能充分体现研究生科研与创新能力的举措,发挥评奖评优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3、各院系向学校报送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要严格按照评审委员投票结果,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确定基本名额的推荐人选,再确定质量竞争性名额的推荐人选。

  4、各院系在评优过程中各项比例不得超标,并按照规定上报材料格式及时上报评优结果。有关材料将按规定归入学生个人档案,请认真如实填写。上报材料(附件二):

  1)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及评优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

  2)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和先进个人审批表(纸质版,记入个人档案);

  3)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年鉴定表(纸质版,记入个人档案);

  4)院系奖学金评定及评优结果报告(纸质版)

  研究生奖助学金资金投入大、覆盖面广,是党和国家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和学校对学生的关心支持。不论是奖学金还是助学金,都是国家和人民给广大研究生的资助。各院系要在评选过程中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研究生提高认识,怀着感恩之心,立报国之志,投入到学习和科学研究中,以更加优异的成绩报效国家和人民。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奖和先进评选工作,不仅关系到研究生的个人荣誉,更是一次激励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向先进典型学习、营造优良学风校风的契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细则、稳妥推进,充分体现评选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联系人:

  北京校部张光宇 010-61773700 邮箱:dwyg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李欢欢0312-7522173  邮箱:bdygb@ncepu.edu.cn

  

  附件一:评奖评优有关文件及办法

  附件二:院系需上报的相关材料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4日